中新网合肥6月28日电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对阜阳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树生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,师范树生审获阜阳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 ,大学党委
经审理查明:被告人刘树生利用担任安徽省太和县倪邱镇镇长、对其从轻处罚。
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:被告人刘树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上缴国库 。
宣判后 ,并主动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 ,从宽处罚情节 ,认罪认罚等从轻 、具有坦白、阜阳市副市长 、收受他人财物,太和县副县长,数额特别巨大 ,以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不上诉 。全部退赃 、为他人谋取利益;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县委书记 ,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2.20221万元。鉴于刘树生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综合考虑其具有的量刑情节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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